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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 简称:大连海大
  • 地区: 辽宁、广东
  • 类型:理工类、公办、双一流、211
  • 学制:2~3年
  • 学费:¥5.00~9.00万
  • 班型:周末班、集中班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 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4-08
发布者:
李翠娇
阅读量:

【导语】

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简介

一、学院概况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由市场经济法学院与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国际海事专业合并而成。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下设海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方向),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二级学科方向),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六个二级学科方向)。自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原国际海事专业)至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本专业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10年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被评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在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法学专业名列第一名。2015年获评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本专业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海商法》《海商法纵横谈——以历史和影视为经纬》分别为国家级慕课和视频公开课,《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商法学》、《国际法学》为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法学学科被我校认定为学校重点发展的主干学科、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撑学科。

法学院下设海商法系、国际经济法系和基础法系三个教学系。

根据学科和科研发展,法学院组建和成立了20多个研究中心或研究基地,夯实了研究基础,其中,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基地)7个,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人文基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辽宁省港口及航运发展研究基地;市级研究中心(基地)3个,包括: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研究中心和大连海事大学海公法研究中心;另有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等16个校级研究中心。此外,法学院还与40多家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以上机构和基地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实习平台,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

二、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多学科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向复合型师资队伍,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法学院现有教职工90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18人,讲师24人,具有博士学位64人,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和具有国外研修经历的40人,包括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1人,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名委员1人,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3人,辽宁省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辽宁省中青年杰出法学专家5人。此外,学院还常年聘请外籍法学专家任教。

学院教师荣获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大连市优秀著作、论文奖等百余项奖励。

三、科研情况

法学院重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立法实践,曾主持、参与起草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多部法律;多次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海事立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和交通运输部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八项,并有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教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等中外文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数百篇。

法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设有设施完备的教师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教学室、博士研究生教学室、研究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案例研讨室、大小会议室、职工活动室以及藏书5万余册、学术期刊100余种的资料室,另外,学院还主办《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刊物。

四、国际合作

学院注重加强国际间的教学合作与交流,学院立足学科专业特色、紧握世界航运走向、契合学生就业规划,以培养具有国际专业背景、兼备社会性与专业性的国际型高端法学人才的目标,在近几年的学院建设中,不断完善国际交流合作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推进国际化法学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学院在对外合作交流上秉持“全方位覆盖、多位阶培养”的原则,从本科合作办学,双硕士以及博士联合培养,香港学府择优公派,港、澳、台短期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外教引进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落实,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合作交流系统,在与国外高校建立稳定合作的基础上,也得到了用人单位以及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积极肯定,真正践行了“走出去、引进来”的办学理念。

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英国埃克赛特大学、英国剑桥社会科学中心、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西班牙马拉加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关系。

目前,学院每年聘请数名国外著名教授长期在学院担任专业课程的讲授,并定期邀请拥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就不同专题进行系列短期课程培训。通过对资深外籍专家教授的长期聘用与短期邀请,学院力求与国际接轨,打造拥有全面多法域视角以及一流外语能力的高端国际型法学人才。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法学院逐步成为学科方向比较齐全、师资力量较为雄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术成果丰富、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法学院。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为我校的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二、法律专业简介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相比之下,该专业的就业情况不太乐观,该专业难就业的主要有原因:一,门槛高: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而参加司法考试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以上,而且通过率不超过15%.;二,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口才,交际能力,人际关系,记忆力,反应力等;三,供大于求。

三、专业方向

法律(非法学)

四、考研类型

非全日制

五、学制

3年

六、学费

5.70万

七、招生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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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大连海大 地区: 辽宁、广东 学制:2~3年
招生方式 非全日制
招生方式 非全日制
学费:¥5.00~9.00万 班型:周末班、集中班 类型:理工类、公办、双一流、211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师大博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4-08
发布者:
李翠娇
阅读量:

【导语】

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简介

一、学院概况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由市场经济法学院与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国际海事专业合并而成。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下设海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方向),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二级学科方向),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六个二级学科方向)。自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原国际海事专业)至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本专业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10年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被评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在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法学专业名列第一名。2015年获评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本专业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海商法》《海商法纵横谈——以历史和影视为经纬》分别为国家级慕课和视频公开课,《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商法学》、《国际法学》为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法学学科被我校认定为学校重点发展的主干学科、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撑学科。

法学院下设海商法系、国际经济法系和基础法系三个教学系。

根据学科和科研发展,法学院组建和成立了20多个研究中心或研究基地,夯实了研究基础,其中,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基地)7个,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人文基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辽宁省港口及航运发展研究基地;市级研究中心(基地)3个,包括: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研究中心和大连海事大学海公法研究中心;另有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等16个校级研究中心。此外,法学院还与40多家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以上机构和基地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实习平台,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

二、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多学科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向复合型师资队伍,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法学院现有教职工90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18人,讲师24人,具有博士学位64人,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和具有国外研修经历的40人,包括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1人,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名委员1人,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3人,辽宁省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辽宁省中青年杰出法学专家5人。此外,学院还常年聘请外籍法学专家任教。

学院教师荣获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大连市优秀著作、论文奖等百余项奖励。

三、科研情况

法学院重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立法实践,曾主持、参与起草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多部法律;多次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海事立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和交通运输部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八项,并有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教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等中外文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数百篇。

法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设有设施完备的教师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教学室、博士研究生教学室、研究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案例研讨室、大小会议室、职工活动室以及藏书5万余册、学术期刊100余种的资料室,另外,学院还主办《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刊物。

四、国际合作

学院注重加强国际间的教学合作与交流,学院立足学科专业特色、紧握世界航运走向、契合学生就业规划,以培养具有国际专业背景、兼备社会性与专业性的国际型高端法学人才的目标,在近几年的学院建设中,不断完善国际交流合作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推进国际化法学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学院在对外合作交流上秉持“全方位覆盖、多位阶培养”的原则,从本科合作办学,双硕士以及博士联合培养,香港学府择优公派,港、澳、台短期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外教引进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落实,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合作交流系统,在与国外高校建立稳定合作的基础上,也得到了用人单位以及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积极肯定,真正践行了“走出去、引进来”的办学理念。

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英国埃克赛特大学、英国剑桥社会科学中心、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西班牙马拉加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关系。

目前,学院每年聘请数名国外著名教授长期在学院担任专业课程的讲授,并定期邀请拥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就不同专题进行系列短期课程培训。通过对资深外籍专家教授的长期聘用与短期邀请,学院力求与国际接轨,打造拥有全面多法域视角以及一流外语能力的高端国际型法学人才。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法学院逐步成为学科方向比较齐全、师资力量较为雄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术成果丰富、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法学院。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为我校的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二、法律专业简介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相比之下,该专业的就业情况不太乐观,该专业难就业的主要有原因:一,门槛高: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而参加司法考试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以上,而且通过率不超过15%.;二,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口才,交际能力,人际关系,记忆力,反应力等;三,供大于求。

三、专业方向

法律(非法学)

四、考研类型

非全日制

五、学制

3年

六、学费

5.70万

七、招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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