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的前身是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现土木工程学院)的建筑设计教研室,1984年成立建筑系,2006年改名为建筑与规划学院,设有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两个本科专业。
建筑学专业1980年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95年学制改为五年。2002年和2006年建筑学专业两次参加并通过了本科专业教育合格评估,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建筑系设立城市规划专业(专科),1995年改为四年制本科专业,2005年学制改为五年。建筑与规划学院现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建筑设计”、“建筑美术”、“居住区规划设计”三门省级优秀课程。2007年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吉林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被确认为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2009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经过近30年的努力,建筑与规划学院已为国家和地方培养输送了1700余名毕业生,其中建筑学专业毕业生1200余人,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500余人。毕业生中有2人获“吉林省建筑设计大师”称号,1人获“吉林省规划大师”称号,4人获“吉林省优秀青年建筑师”称号,1人获联合国人居环境署授予的“优秀设计师”奖。经统计,约有60%的毕业生工作在吉林省内建设行业并成长为业务骨干,较好地满足了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在吉林省内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中,建筑学专业的毕业生占70%以上。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经济腾飞和科技进步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为此要求研究生做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所研究方向的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有一定外语听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