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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 简称:沈阳师大
  • 地区: 辽宁
  • 类型:师范类、公办
  • 学制:2~3年
  • 学费:¥1.50~3.60万
  • 班型:周末班、网络班
  •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 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是隶属于沈阳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1993年4月学校创建法学专业,1995年9月成立法律系,2006年5月21日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2010年经学校批准成立律师学院,与法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全国著名法学家霍存福教授领衔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和姚建宗教授领衔的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是设在法学院并以法学学科为依托的校属研究机构。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建设,学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骄人的业绩。1996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律系取得了辽宁省首个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学科2007年4月被辽宁省委宣传部批准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2008年3月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省重点培育学科;法学院于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同年,我校成功获批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10月获得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目前,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已经投入使用。2010年12月法学专业获批学校重点扶持专业;2011年6月法学一级学科获批学校重点扶持学科;2012年6月,我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获准为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11月获批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标志着我校法学专业建设取得国家平台;2013年4月法学专业获批省级本科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5月我院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共建的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获批为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法学专业于2104年1月获批学校支柱性与标志性专业、2015年11月获批辽宁省支持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2017年1月获批学校创新创业示范专业。经过全院教师的努力,法学专业和学科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并初具规模,积累了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本科专业,8个法学硕士学位点,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科生教育3个办学层次。学院下设理论法学系、民商法学系、刑法与诉讼法学系、经济法与国际法学系等4个系,设有司法考试指导中心、研究生考试指导中心、法学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4个中心。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维权委员会、教职工维权委员会、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沈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法学院。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教师总数5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5人,讲师18人;其中博士45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37人;近40名教师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多名教师在社会兼职。同时,学院还聘请省市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和企业的150多位专家作为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指导和参与实践性教学工作。学院贯彻“强管理、重服务、育队伍、出精品”的工作理念,通过强化科研管理,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凝练科研队伍、打造科研精品、营造科研氛围,科研成果丰硕。近3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在CSSCI收录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获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近80项,科研经费近200万元,科研获奖100余项,其中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省政府奖3项。校图书馆和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中外文法律专业藏书10万余册,法学类期刊60多种,法学教学案例案卷200余册。集模拟法庭(刑事、民事各一)、法务实训室、案例研讨室、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谈判室、法务仿真实验室、证据技术实验室等为一体的千余平米的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为法学实践教学创造了一流的条件。同时,学院与公检法司和企业等60余家单位建立了实践教学和实习就业基地,方便了学生专业实习和就业。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和龙图教育集团在学院设立了“人民励志奖学金”“大成英才奖学金”“隆安卓越奖学金”“东来模拟法庭竞赛风采奖”和“龙图奖学金,奖教金”,此外还有“校友爱心助学金”和院长奖学金。学院坚持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目标,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提高学生就业质量。近五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达100%,高质量就业率在45%以上,本科生考研率在30%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率在30%以上,并逐年增加。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比赛成绩突出,近3年,获得国家级奖项10余项,省级奖项50余项。学院自1993年至今已毕业各类学生8000余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他们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务实的精神,成长为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和知名律师,深受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好评。20多年来,学院秉承“博学厚德,求是笃行”的院训,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重心,以专业建设为支撑,努力建成专业特色显著,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法学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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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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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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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于2006年12月,按学科类别整合三个学院的相关学科成立了管理学院。学院目前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等结构合理,以及教学和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授6人(三级教授3人),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达75%,省特聘教授1人、省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人,省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40余人,硕士研究生310余人。学院设有公共管理系与工商管理系,本科层次有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三个专业;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近年来,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质量就业率位列学校前茅,毕业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工作岗位的骨干力量,培养质量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学院拥有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是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学院设有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所、社会福利研究所、数字经济与创新管理研究所、智能产业研究所、公益彩票研究所等5个院属研究所,拥有知识科学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公务员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社区服务研究中心和创新创业研究中心等4个研究中心。学院还拥有辽宁省社科联设立的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辽宁区域发展与管理研究基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的“公务员培训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委宣传部设立的“意识形态调研中心”等教育和研究平台。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与环境,设有专职教师的教授研究室、案例制作室、教学讨论室、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平台、人才评价中心实验室等教学和实践平台。学院的图书资料中心拥有专业藏书2万余册,管理类的权威学术期刊达140余种。在科学研究方面,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多篇高端学术论文,大量学术论文被SCI、EI、ISTP等检索;主持和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10余项,获批科研经费累计达到500余万元,各类学术成果奖100余项,其中省级政府奖10余项,获得2门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2项全国挑战杯大赛国家级奖项,省级特等奖4项,省级其它奖项10余项;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国家级项目2项,省级项目近10项。目前,管理学院依托国家倡导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OBE教育理念与实施方案,致力于发挥公共管理以及管理学科的综合优势,把培育既具有深厚管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实际动手能力的“厚基础、宽口径、多方向、重实践、高素质”的综合应用型人才,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同时积极地向社会提供涵盖全日制本科、硕士和专业学位的全方位与多层次的教育,以及面向政府机关的公务人员和社会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素质教育的培训。未来,学院将沿着建成集教学、科研和培训于一体的国内知名和省内具有优势与特色的发展目标,扬帆启航,砥砺前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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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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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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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是中国现有高等学校中唯一一所独立建制、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管理科学研究机构。研究所的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199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准为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2004年该学科被批准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目前,研究所可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和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联合培养教育博士和教育管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由著名教育管理学家孙绵涛教授出任该所所长。研究所以笃信自由学术,崇尚智慧人格;贯通古今东西,融会科学人文为办所理念和宗旨。研究所办所的总目标是:经过十年奋斗,将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建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研究机构。具体目标是:一是构建一个提升教育管理研究理论水平的平台;二是创建一个为政府教育决策和学校教育实践服务的中心;三是建立一个培养高级教育管理人才的基地;四是搭建一座沟通东西方教育管理理论的桥梁;五是建立一个现代的教育管理信息资料库。研究所的学科建设目标是:和国内外教育管理学者通力合作,经过十年努力,把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成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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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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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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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科学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成立于1953年,前身为教育研究室、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育系。2002年,为铭记香港田家炳先生的无私捐赠,学院又冠名为田家炳教育书院。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著名的教学科研型组织,具有办学质量高、层次全、功能强、辐射广等特征。学院现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高等教育研究所、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中心、东北教育史研究所、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社会教育研究所、职业教育研究所、人力资源与管理研究所、教育学原理研究所、教育政策与法律咨询中心、绩效评估教育中心等机构。学院现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2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具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法学、特殊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的硕士学位授予权。高等教育学和课程与教学论是省级重点学科。教育学学科是辽宁省高水平建设学科、辽宁省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支持计划”。教育学专业是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现有教职工53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4人;博士和博士在读教师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八十,近半数的教师具有国外留学经历或参与国际学术合作研究的经历。学院科研工作突出,仅2013年至2015年,教师获教育类国家级科研课题总数在辽宁、东北地区排名第一,科研经费总数达500余万元,本科专业专项投入经费200余万元。教师中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辽宁省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共15人。学院重视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建“俄罗斯教育研究中心”;与抚顺市社会科学院、抚顺望花区教育局、雷锋中学、雷锋小学共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与美国、日本等国多所高校签有合作办学协议;与我国台湾地区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学生赴台做交换生或访问生。目前学院有国际学生近10人。学院今后的发展定位是通过特色化办学和引进培养高端师资,在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上继续保持和固化全国知名、东北一流的地位,相关各项评估指标在东北相同专业和学科上处在前2名的位置,成为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的基地、教育家成长的摇篮、政府教育咨询决策的智库、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学术研究的重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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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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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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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院成立于2010年3月,是学校贯彻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方针的有力举措,是目前我国高校唯一集行政管理和专业教育双重职能为一体的完全独立式学院制组织。教育硕士是教育部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目前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联合招收“课程实践研究”项目教育博士,开创了中外差异性合作办学新模式。学院内设教务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质量监控部、学位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等部门;附设学前与初等教育、语文、英语、综合教育、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体育、美术等八个专业教学部。聘任校内专职教师111人,校外兼职教师107人;在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七个专业领域(学科教学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等十个专业方向)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高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实践智慧,拥有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湛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积极的成才意识和科学的发展观念。培养模式以特色化教育目标为导向,以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心,以网络教育和案例教育为两翼,以教育见习、研习和实习为牵引,以教师教育文化熏陶为保障。历史足迹2011年:获批全国首批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研究与实践”荣获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第四批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受全国教指委委托,主持研制全日制教育硕士六门学位基础课课程标准。2013年:教育部组织全国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验收,学校荣获“优秀试点单位”。2014至2018年:教育硕士33人次荣获全国教指委组织的各专业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等各类奖项;三个案例入选国家案例库。2015年:学院荣获“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称号;承办全国首届教育硕士案例教学观摩研讨会。2015至2017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三习”实践教学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教育硕士独立学院制管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全日制教育硕士“五以”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三项成果先后荣获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特等、一等和二等奖。2015至2018年:教育硕士三个联合培养工作站(辽宁省实验中学、珠江五校、辽宁省实验学校)先后被评选为“全国教育硕士示范性实践基地”。2018年:国家发布首次全国专业学位评估结果,教育硕士获得B成绩,位列东北第二,辽宁第一;中美教育博士联合招生;学校两位教师在全国首届案例教学大赛中分别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2019年:14名学生顺利通过学业审查和签证,赴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继续攻读教育博士学位。未来展望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将继续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支柱性学科专业省内一流,标志性学科专业全国一流”和“教师教育领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卓越”两个阶段目标,整合我校教师教育一体化的优势,不断创新培养模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在质量、特色、层次与影响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和持续进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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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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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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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是东北地区首家创办本科层次旅游管理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办学单位,现有研究生、本科生两个办学层次,有旅游管理、课程与教学论(旅游管理)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旅游管理硕士(MTA)、教育硕士(旅游职业教育)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历史专业(师范类)4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826人,其中研究生50人,本科生776人。教职工49人,其中专业教师36人。在专业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14人,有博士及在读博士18人。学院是中国旅游教育分会理事单位、辽宁省旅游教育与研究分会会长单位,是辽宁省旅游业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旅游教育培训基地、旅游高级人才研修基地,辽宁省旅游局指定的导游员资格考试定点培训单位,辽宁省旅游服务业校企联盟牵头单位。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先后获批为国家级“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省级本科教学示范专业”、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辽宁省“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辽宁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先后获得辽宁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先进集体”、沈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几年,学院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专业建设方面,2012年,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系荣获“2011年度中国会展教育优秀奖”;2013年,学院与沈阳保成希尔顿逸林酒店合作建成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015年,旅游管理专业在辽宁省专业综合评价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并获批辽宁省唯一一个旅游类“优势特色专业”。2017年,学院受辽宁省教育厅委托,牵头成立辽宁省旅游服务业校企联盟,主持开展联盟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对接质量,为辽宁省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近三年,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SCI、EI、ISTP等检索论文7篇;主持和完成省级社科基金课题22项,获批各项科研经费累计达到500余万元;获得各类省级科研成果奖4项;教研方面,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辽宁省教育厅教改立项5项、辽宁省“十二五规划”教改立项1项、辽宁省“十三五规划”教改立项3项、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学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导游技能大赛、全国茶奥会、辽宁省大学生导游大赛等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100余项。2014年,学院党总支获得校“先进党总支”荣誉称号;2015年,学院获得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学院党总支获得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先进党总支部”荣誉称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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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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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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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学学院前身为社会学系,创办于1986年,1987年设置社会学本科专业,是我国社会学学科重建以来最早发展社会学专业教育的13个高等院校之一。1998年获得社会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成为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2007年又成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骨干学科,2010年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方向)三个本科专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使社会学成为显学。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建设,学院已形成了一支敬业、高效、系统、专业的教研队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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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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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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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是学校下属的二级学院,原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崔大林同志兼任名誉院长。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8人,其中教师66人,行政、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22人。教师队伍中有教授8人、副教授29人,博士5人、硕士45人,硕士生导师11人,运动健将7人,国家级裁判4人,客座教授40人;教师中在国内各种学术团体、协会兼职近20人。2005年获年沈阳师范大学先进集体,2005、2009年、2017在全国第十、十一、十三届运动会上连续三次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6、2010年被辽宁省体育局授予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7、2009年、2010年被沈阳市体育局授予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11年被沈阳市体育局授予“十一五”期间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二级学位授权点和1个课程教学论(体育)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另具有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设置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4个本科专业。学院与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与日本仙台大学、北路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师范大学定期互派留学生,与台湾3所高校建立了互访交流活动。2003年建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2008年建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2008年建立辽宁体育运动生物学研究基地,2008年建立了沈阳市大学生体育人才培养基地,2010年建立辽宁省体育职业认证基地。我校现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下属机构国际体育科学与体育教育理事会(ICSSPE)和国际社会学学会(ISA)分支委员会国际体育社会学学会单位会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会员单位,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下设的体育人文社会、体育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和辽宁省体育法学学会会员单位。到目前为止,学院共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题15项、各类省部级项目40余项、其它省级课题130余项;出版著作和教材50余部,中文核心以上论文近100余篇;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0余项、其他成果奖200项;获省级精品课2门,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2005年承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理论研讨会》,2006年承办《全球化与发展中国家体育国际研讨会》,2007年举办《辽宁体育发展战略研讨会》,2010年举办《第十二届全运会理论研讨会》,2011年承办《高水平承办十二届全运会研讨会》,产生良好的影响。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成立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和武术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为学校发展建设服务,提高辽宁省大学生体育竞技水平的宗旨,科学管理,严格训练,在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武术高水平运动队先后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和全国大学生散打锦标赛上获得金牌13枚、银牌2枚、铜牌10枚。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先后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上获金牌5枚、银牌6枚、铜牌9枚。我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自2005年起开始参加全国职业联赛,目前乒乓球男队参加全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乒乓球女队参加全国乒乓球俱乐部甲B联赛。另外,学院拥有艺术体操、跆拳道、轮滑、速度滑冰、橄榄球、健美操、板球、篮球、足球、排球、拳击、田径等14支学生体育代表队,23个学生体育协会(俱乐部)。多次获得全国、省市优异成绩。学院下设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系、运动训练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系、公共体育部、体育社科研究中心、场馆服务中心、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设立数字化体育教学研究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学院拥有可容纳4000名观众的文体馆、综合训练馆、大型标准田径场地和游泳馆各1座。南、北、东3个运动场区,包括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田径场、足球场共63块。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具备承担教学、训练、比赛多种功能,可为学校和社会体育提供全方位服务。多年来,体育科学学院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实现了预期的发展目标。在未来的发展中决心把体育学科建成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大学体育与高水平队协调发展,体育社科特色突出,学科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显著,人文环境和谐,全国知名,有实力、有影响的省属一流体育科学学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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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章: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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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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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简称:沈阳师大 地区: 辽宁 学制:2~3年
招生方式 非全日制
招生方式 非全日制
学费:¥1.50~3.60万 班型:周末班、网络班 类型:师范类、公办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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