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信息
【导语】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信息已公布。以下是在职研究生网小编整理的对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信息详细信息:
录取
(一)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未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录取检查的,不予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报考专业(领域)所在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往届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还需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寄送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福建师范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上交《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除“少干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及福建省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未按要求函调人事档案(往届生含工资关系证明材料)或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录取资格无效。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及办理流程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号)有关条目。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原标题: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y.fjnu.edu.cn/a2/eb/c17390a369387/page.psp
郑重声明:上述内容做出的整理,不具有权威性和官方代表性,一切以《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官方信息为主,以上提供的内容仅供广大考生参考。
- 2023-12-26
录取 (一)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复试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