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研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导语】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后参加的,由报考院校组织进行的第二次考试。一般也分笔试和面试。下面是在职研究生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4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研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测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组,由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3.各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学科专业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时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4.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5.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6.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学院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
三、复试基本条件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02经济学 |
各学科专业 |
338 |
47 |
71 |
03法学 |
各学科专业 |
331 |
47 |
71 |
05文学 |
各学科专业 |
365 |
55 |
83 |
07理学 |
各学科专业 |
288 |
41 |
62 |
08工学 |
各学科专业 (除电子信息、风景园林外) |
273 |
37 |
56 |
08工学 |
电子信息(01计算机技术、02人工智能) |
315 |
37 |
56 |
08工学 |
电子信息(03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4控制工程) |
273 |
37 |
56 |
08工学 |
风景园林(01、02、03) |
315 |
45 |
85 |
08工学 |
风景园林(04) |
273 |
37 |
56 |
09农学 |
各学科专业(除林业、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管理外) |
251 |
33 |
50 |
09农学 |
林业 |
270 |
33 |
50 |
09农学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270 |
33 |
50 |
09农学 |
农业管理 |
310 |
33 |
50 |
12管理学 |
1251工商管理 1254旅游管理 |
162 |
39 |
78 |
12管理学 |
1253会计 |
210 |
60 |
135 |
12管理学 |
1256工程管理 |
176 |
43 |
86 |
12管理学 |
其他学科专业 |
347 |
49 |
74 |
13艺术学 |
各学科专业 |
362 |
40 |
60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报考专业控制线总分下降3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
2.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公布的调剂原则确定,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6)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9)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10)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
3.复试费交纳
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朱老师)。
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交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校明确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行为基本规范,细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狠抓细节,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考前核实考生的联系方式,建立QQ群或者微信群,确保能及时联系考生。
我校分批次安排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
1.复试时间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3月27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7日-4月3日,之后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
(1)笔试(闭卷考试)
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
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破格复试的政策及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分以内(含2分),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我校2024年破格复试公告。
七、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
3.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
(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八、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综合计算。
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
复试加权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学院可以根据实际调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例(在30%-40%范围内调整),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例做相应调整;或者调整复试笔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权重比例。
说明:
(1)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60%,复试加权成绩=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
(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
3.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
九、体检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可以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也可以选择在我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自备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费标准:85元/人),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林科大桥西)。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
6.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8.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研招办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266,电子邮箱:csufty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硕士招生)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108,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附件1: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 面貌 | 出生年月 |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 | ||||||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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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现实表现情况(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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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 受奖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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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考生档案所在单位 考生所在单位 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编号: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甲方(定向就业单位): (需为具有法人资格单位)
乙方(考生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招生单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丙方拟招收乙方为202 年 学院攻读 专业且定向至甲方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现根据相关文件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乙方入学报到取得学籍,在读期间必须遵守丙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达到丙方的相关要求后,可获得学历证书(标注格式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学业水平达到相关规定后,可授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
二、丙方仅负责乙方在校期间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工作,不接收乙方的户口、计划生育证明、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负责支付乙方的工资、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不解决住宿。乙方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没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其他奖助政策依据丙方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或乙方须向丙方缴纳学费,学制、学费标准、具体交款方式及时间由丙方出具相关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四、乙方毕业(或结业、肄业)后,一律派遣至回甲方就业。乙方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离校,其毕业(或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丙方的有关规定送交甲方。若乙方在培养期间,乙方与甲方解除定向就业关系,或甲方由于重组、破产等原因被注销,乙方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有关商定,涉及丙方利益的,需经丙方同意并送交丙方备案;与丙方无关的,由甲方、乙方自行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内,丙方有关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的任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新制定等)均视为有效,乙方需严格遵守,丙方不负责培养以外的各项事宜,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或乙方不执行本协议,丙方有权停止培养工作,甲方或乙方所交学费按丙方相关规定处理。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确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丙三方收执,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丙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编号:
甲方(定向就业单位): (需为具有法人资格单位)
乙方(考生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招生单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丙方拟招收乙方为202 年 学院攻读专业且定向至甲方就业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现根据相关文件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乙方入学报到取得学籍,在读期间必须遵守丙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达到丙方的相关要求后,可获得学历证书(标注格式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学业水平达到相关规定后,可授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
二、丙方仅负责乙方在校期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工作,不接收乙方的户口、计划生育证明、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负责支付乙方的工资、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不解决住宿。乙方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没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其他奖助政策依据丙方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或乙方须向丙方缴纳学费,学制、学费标准、具体交款方式及时间由丙方出具相关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四、乙方毕业(或结业、肄业)后,一律派遣至回甲方就业。乙方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离校,其毕业(或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丙方的有关规定送交甲方。若乙方在培养期间,乙方与甲方解除定向就业关系,或甲方由于重组、破产等原因被注销,乙方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有关商定,涉及丙方利益的,需经丙方同意并送交丙方备案;与丙方无关的,由甲方、乙方自行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内,丙方有关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的任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新制定等)均视为有效,乙方需严格遵守,丙方不负责培养以外的各项事宜,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或乙方不执行本协议,丙方有权停止培养工作,甲方或乙方所交学费按丙方相关规定处理。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确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丙三方收执,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丙方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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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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