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步骤
【导语】2023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步骤已正式公布,根据中山大学文件《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所示。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以下是在职研究生网小编整理的2023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步骤详细信息:
一、初试成绩查询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2月21日17:00起向考生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中山大学研招网查询初试成绩。我校还将通过短信向考生发送成绩信息。
二、初试成绩查询步骤
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成绩:
(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考生凭姓名及身份证号、考生编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oldgms.sysu.edu.cn/web/),考生登陆账号为“SS23”+报名号(9位数字),字母须大写,密码为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最后一位若为“X”的须大写),考生登录后可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初试成绩复核
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已多轮校对,个别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仍有异议,请在我校信息与应用服务平台提交成绩复核申请(https://webiah.sysu.edu.cn/apply/graduate-2023-review),系统将于2月22日15:00开始对考生开放。
复核申请提交时间:2月22日下午15:00至23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进入平台后须先注册、登录,再填报申请。
复核范围:学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负责复核,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复核。复核只限于有无记错分、漏记分、加错分等,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复核结果通知:经复核后成绩若有变动,我办将于2月28日左右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若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
我校不受理现场申请、咨询。
四、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及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具体复试安排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公布,请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和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
考生访问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成绩查询系统、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山大学信息与应用服务平台的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Opera、Safari、IE11浏览器。
五、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常见问题
(一)发表学术成果规定
Q:我校博士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是什么?
A: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博士生获学位前应具有符合所在培养单位要求的学术成果。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博士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博士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学术成果的第一完成(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对从事涉密课题研究的涉密研究生可以不要求发表学术成果。
(二)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Q:培养单位何时可进行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A:培养单位在学生学位论文送审前开展第一次学位重合度检测,在学生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报送学校图书馆前进行第二次学位重合地检测。
Q:培养单位如何安排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工作?
A:培养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重合度检测工作,签署“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系统”使用协议,并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向学位办提交本次学位授予审核所需论文重合度检测篇数。
(三)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
Q:我校学位申请流程是什么?
A: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学位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填写并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开放时间为三月初至四月底;九月初至十月底),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后,依次通过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获得学位。
Q:我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下次申请流程?
A: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答辩不通过者,如答辩委员作出了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硕士论文须在1年内(且在5年有效期内)、博士论文须在2年(且在7年有效期内)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含论文评阅)。
Q:本次学位申请我被缓授学位,下次申请流程?
A: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因学术成果不满足要求或并轨培养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而被缓授学位的,应在规定的时间(硕士入学到获学位不超过5年,博士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不超过7年)重新向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提交补充材料和审议学位的申请。
Q:涉密论文评阅、答辩流程是怎样的?
A:根据《中山大学涉密研究生及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其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经学校定密管理部门审批。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申请论文答辩时,导师同意后直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评阅及答辩手续,涉密论文的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应具有涉密资格并签署《中山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
Q:我校每年进行几次学位授予审核,分别是什么时间?
A:根据《中山大学教育与学位管理各级委员会议事规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举行二次例会审核授予学位,分别于每年六月、十二月进行。
Q:评阅不通过的可以申请复议吗?
A: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复议办法》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若仅有一份“不能参加答辩”的评阅意见,且其他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学位申请人可申请复议。
(四)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学位相关
Q:根据《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几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
A:6年
Q:根据《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几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A:7年
Q: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每年可提交几次学位论文申请,学校于何时受理学位论文申请?
A:两次,一般在每年的3月、9月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Q: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何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A:申请人可在每年3月、9月登陆学校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填写答辩申请,并按要求向学位办提交相关答辩申请材料。
郑重声明:上述内容为中山大学文件《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所示做出的整理,不具有权威性和官方代表性,一切2023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步骤应以中山大学公布的官方信息为主,以上提供的内容仅供广大考生参考。
- 2023-09-07
一、初试成绩查询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2月21日17:00起向考生公布。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中山大学研招网查询初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