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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 简称:新疆师范
  • 地区: 新疆
  • 类型:师范类、公办
  • 学制:3~4年
  • 学费:¥2.40~7.20万
  • 班型:周末班、集中班
  •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 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4-02
发布者:
李翠娇
阅读量:

【导语】

一、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是原历史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于2018年11月合并组建,基础是学校成立之初就设置的历史系和1994年成立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所。目前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21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18人,在读博士教师11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天山英才学者3人,有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民族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历史学和民族学),2010年以来共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3项,自治区级课题项目及各类横向项目近百项,研究经费超过1500万元。

学院有民族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点,下设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5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有中国史、民族学2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点,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术型硕士学位点,以及学科教学(历史)和、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学4个本科专业。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28人,硕士研究生157人,本科生791人。

学院现有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学科民族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自治区普通高校文科基地-新疆农牧区社会转型研究中心、校级文科基地-丝绸之路文献研究中心、院设新疆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

二、社会工作专业简介

社会工作专业是政府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等为主干学科基础,物业管理、医学、法学等为辅助学科,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为直接工作方法的学科。

旨在为案主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案主解决在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帮助案主重塑自信,协助解决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相近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老年学临床心理学人类学女性学就业去向主要是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专业社工机构等。

三、专业方向

社会工作

四、考研类型

非全日制

五、学制

3年

六、学费

3.60万

七、招生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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